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事务部(IRCC)认可已婚伴侣、同居伴侣和事实婚姻关系,但很多人对同居伴侣和事实婚姻担保的区别感到困惑。
同居伴侣担保
希望担保同居伴侣的加拿大公民或永居需提交同居伴侣担保申请。法律上,同居伴侣不需要结婚,但需证明至少共同生活一年,以“婚姻式”的关系生活在一起。
主要要求包括:
- 至少共同生活一年
- 处于恋爱关系中,保持一夫一妻
- 社会和经济生活相连
事实婚姻担保
事实婚姻关系是指因超出控制的原因无法结婚并共同生活的情侣。希望担保事实婚姻伴侣的加拿大公民或永居需证明他们因为移民障碍、宗教原因或性取向等原因无法结婚。
主要要求包括:
- 事实婚姻伴侣生活在加拿大之外
- 至少保持一年的关系
- 因不可控制的原因无法结婚或共同生活
IRCC要求
同居伴侣需要提供的主要文件和证明:
- 关系信息和担保评估问卷(IMM 5532)和同居伴侣声明(IMM 5409)
- 前配偶的离婚证明(如适用)
- 同居伴侣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记录
- 共同生活的照片
共同居住的证明文件包括:
- 联名银行账户或信用卡
- 共同拥有的住宅财产和租赁合同
- 共同的公用事业账单
- 共同购买的家庭用品
- 显示相同地址的信件和重要文件
了解这些要求可以帮助未婚伴侣更顺利地通过同居或事实婚姻担保移民加拿大。